(日报记者周 雨)昨日上午,重庆市委、市政府在市委党校举行第三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报告会,报告生动、深刻,让与会者直呼“过瘾”,持续3小时的报告会,极少有听众开小差。
报告会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主持,由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唐仁健作主讲。
唐仁健的报告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与原则、新农村建设的任务与措施等三方面,他结合多年对“三农”问题的研究,以及对建设新农村的深入思考和研究,就新农村建设进行了深刻阐述,让人耳目一新、深受启发。
目标变手段理想变实事
在我国,建设新农村的提法并不新鲜。唐仁健说,自毛泽东1919年在《学生之工作》一文中提出建设“新家庭、新社会、新学校‘三位一体’的新村”之后,上世纪20年代,晏阳初、梁漱溟分别进行新村建设实验,解放后,类似提法在中央文件、中央重要会议中出现过不下5次。
然而,受当时经济条件限制,建设新农村的想法不过是一种理想,虽为农村发展提出了目标和方向,但难以实现。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农村建设,却是为农民办的一件实事,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手段,且有具体的举措,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已进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带乡时期,有能力办好这件事情。
适应性广泛成有机整体
“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生活宽裕、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的20字目标。唐仁健说,当初大家讨论这20字的提法时,不少人提出用“环境优美”、“生活富裕”等词,但后来都被放弃了,其原因就是现在的20个字非常有弹性,若标准太高,很多地区不可能做到,而这20个字有广泛的适应性,各地区的起点可以有差距,步调可以有快慢,发展水平可以有高低,特色也可以有不同,非常适合我国实际。
另外,部分人也担心,建设新农村的提出,会不会与以前提出的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推进城镇化等提法有矛盾?其实,这种矛盾是不存在的,相反,由于新农村建设的提出,使过去看似各自为政的“三农”工作成为了一个有机整体,更具可操作性。
受益的主体决策的主体
唐仁健说,他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地区和部门认为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从而将自己置身于事外。有的地区和部门恰恰相反,政府干预太多,不顾及农民的意愿。其实,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的真正含义是,农民是受益的主体和决策的主体。
新农村建设光靠农民自身是无法完成的,韩国的新村运动,政府投入是非常大的,约占其国民收入的1%。另外,在新农村建设中,政府也不应替农民作决策,而应将决策权真正交给农民,因为,只有农民自己才清楚急需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把决策权交给他们,才能广泛调动农民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
唐仁健说,新农村建设应像韩国新村运动那样,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由村民自主理事、自己管钱、自我监督,政府提供相关帮助,并制定奖勤罚懒的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调存量财政建稳定资金
唐仁健说,据他调研,为筹集新农村建设资金,各地采取的普遍做法是,将新增的财政资金向农村倾斜,这对新农村建设而言,无异于杯水车薪。他说,即使按照我国提出在2020年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其间也至少需要向农村提供资金5万亿元,光靠调整财政资金增量,是远远不够的。
他认为,解决新农村建设资金有两条途径:
一是调整存量财政资金。这一做法固然很难,但只要方法得当,是能够做到的,在这一点上,北京已有成功先例。去年,北京市市长要求政府各部门去农村做调查,回来后,在一份写有“能为农村做什么项目“、”需要多少钱”两个问题的答题纸上作答题。这样一来,该市当年就向农村新增了78亿元资金,使城市公益设施大量向农村延伸,当地农民高兴地将之称为“‘长安街’向乡村延伸”。
二是建立新农村建设稳定的资金来源。在这一点上,可参照已有做法,或开设专门的税收、或建立专门的资金、或发行专门的债券和彩票。
报告会采取视频会议方式进行,主会场近千人,另在各区县(自治县、市)设立分会场。市级部门负责人、各区县领导班子成员、区县涉农部门负责人、市委党校第三期主体班学员等6000多人听取了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