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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外经济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取向问题分析


作者:


       当前,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潮流,任何国家都不可能回避或抗拒,对外贸易将成为影响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主要渠道,我国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的高速发展已经充分的证明了这一点。加入WTO组织后,我国的对外贸易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陕西省必须抓住时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加快对外开放的步伐,改变我省对外贸易“小、散、弱”的局面,壮大对外贸易的实力,使其逐步成为实现我省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发展现状评析

  陕西对外贸易纵向看,起步较晚增长较慢。横向看,规模较小带动力弱。总体发展水平较低,其中既有地处内陆、交通不便、信息不灵等客观原因的制约,也有市场开拓意识不强、企业竞争力较弱、管理水平不高等主观因素的影响。
  1、外贸进出口稳中有升,结构不断优化,但总量较小,对生产总值的拉动作用不大。
  陕西外贸于1987年全面自营。当年进出口3.1亿美元,其中出口2.4亿美元。1996年进出口17.54亿美元,其中出口10.94亿美元。2003年进出口27.84亿美元,其中出口17.35亿美元。
  “九五”以来的1996―2003年,陕西进出口及出口年均增长率均为6.8%。外贸依存度最高年份为2000年的13.4%,2003年约为9.6%。
  1996―2003年,陕西进出口占全国总额的比重由0.65%降至0.33%,其中出口比重由0.72%降至0.40%。进出口在全国排位最好年份为1998年的第15位,在西部地区列第2位。2003年进出口在全国列第22位,在西部地区列第5位,其中出口列全国第21位,在西部列第4位。
  陕西外贸自营以来,不断调整商品结构,拓展多元化市场。2003年,机电产品、矿产品、纺织品和农产品出口分别占全省出口总值的44.1%,16.6%、15.9%和8.2%,合计占全省总值的84.8%。出口商品中属高新技术产品的占全省出口总值的7.2%;进口商品中机电产品居主导地位,占64.2%。已与169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贸易往来,其中美国、日本、德国、香港、荷兰、比利时、韩国、意大利等国家和地区是陕西前八位贸易伙伴。
  陕西虽有加工工业优势但距沿海口岸较远,加工贸易进出口发展较慢。2003年加工贸易仅占全省进出口的14.46%。
  截至2003年底,陕西约有1200家内资企业获得外贸自营权。当年国有企业进出口占全省的67.31%,其中出口占76.20%;私营企业进出口占12.97%,其中出口占14.47%;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19.04%,其中出口占8.93%。
  2003年,关中五市一区进出口占全省的比重达98%(西安地区占全省的86.4%),陕南陕北地区仅占2%。
  2、招商力度不断加强,领域逐渐拓宽,但累计利用境外省外资金规模小,大项目少。
  陕西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始于1983年。实际到位外资最高年份为1997年的6.1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1.34%,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1%,这是20多年来陕西利用外资占全国比重唯一超过1%、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比重唯一超过10%的一年。2003年陕西实际到位外资4.66亿美元,占全国总额的0.87%,占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1%。
  截至2003年底,陕西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3840个,合同外资84.07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43.19亿美元。累计外资到位率为51.4%。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陕投资,24家世界500强企业在陕投资,另有18家在陕设立办事处。
  目前在陕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约2000家,2003年度参加联合年检的875户企业上年销售收入179.4亿元;纳税总额15.13亿元,其中关税7101万元;从业人员70722人,其中外籍人员785人。实际到位外资的行业分布为:第一产业占0.12%,第二产业占58.29%,第三产业占41.58%。制造业、房地产业、旅游服务业在各行业中排前三位。从外商投资的地域分布看,约80%的外商到位资金投在关中地区(西安市约占全省的55%,而两个国家级开发区约占西安市的65%),陕南陕北仅占20%左右。
  从外资来源地看,香港、美国、维尔京群岛、日本、英国等五个国家和地区在陕投资约占总额的75%。从投资方式看,合资项目占主导地位但比重呈下降之势,合作项目稳中略降,外商独资项目增长较快。从项目规模看,平均单项合同金额2003年为364万美元。大项目不多,投资额超3000万美元的项目占总数的4%,1000―3000万美元的项目占总数的18.23%。
  3、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一定成绩,但“走出去”的企业数量少,经营规模小。
  陕西企业“走出去”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主要是承担国家对外援助任务以及在境外设立外贸窗口。真正“走出去”开展境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则始于90年代中期。截至2003年底,经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非金融类企业45家(其中开业经营28家),分布在美国、孟加拉、柬埔寨及香港、东南亚、中亚、非洲等21个国家和地区,涉及纺织、机械、电子、食品等行业。协议投资总额3601万美元,其中中方投资2428万美元,单个项目平均投资80万美元左右。另外,目前陕西共有对外承包劳务企业40家,实际走出国门开展业务的有25家。2003年完成对外承包劳务营业额1.15亿美元,年末在外劳务3029人,分别占全国的0.67%和0.58%。
  4、各级各类开发区已成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亮点,但“大开发区”的潜力和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陕西共有省级以上各类开发区17个,其中国家级开发区4个(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设国家级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关中地区聚集了省级以上开发区13个(含旅游度假区一个),陕南、陕北各2个。这些开发区已逐渐成为陕西对外开放程度较高、投资环境较好、经济增长速度较快的区域。2003年,全省高新技术开发区实现增加值213.1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8.9%。出口创汇4.02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23.2%。
  陕西开发区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数量多但实力弱,布点散;国际化水平和对外开放程度还不高,国家级开发区入区企业中的外商企业仅占5%,外省企业占15%;省级部分开发区建设起点较低,规划方案落实不到位,设施不配套,潜力和作用尚未发挥。
  5、投资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成果,但工作力度还不够,也未形成整体合力。
  2001年4月,陕西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决定》,开展了以“四清理五整顿”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生命线工程”来抓。近三年来,累计清理规范性文件5万余件,废止2000余件;10个设区市和4个国家级开发区普遍实施了“一厅式”服务;审批事项精简率达45%以上;公布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和审结了一批久拖不决的涉外案件,三年共受理外商投诉154件,其中已协调结案128件,占83%;剩余26件,占17%。外商投诉中,对政府部门投诉占13%,股东间纠纷占20%,企业间纠纷占39%,其它占28%。
  陕西投资环境整治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决定》的力度还不够,抓落实工作还不到位,存在着“上面热下面凉”的问题,还没有形成改善投资环境的整体合力,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工作还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表面上。

  二、未来战略取向

  陕西发展开放型经济,主要应包括扩大对外贸易、着力吸收外资、实施“走出去”战略三个方面内容。
  (一)千方百计扩大进出口,努力提高外贸依存度。
  1、放开外贸经营主体。根据我国加入WTO之后三年内取消对货物和技术进出口贸易经营权审批制的承诺,新《外贸法》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只要求外贸经营者进行备案登记。这就意味着,我国从事外贸活动的经营主体将更加多样化。陕西要以此为契机,加大新《外贸法》的宣传力度,鼓励和调动所有的企业以及有志于从事外贸业务的自然人从事外贸经营活动。同时,要按照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为各类外贸经营者创造平等条件,为中外双方创造公平的合作环境。
  2、开拓多元出口市场。陕西在开拓市场方面要做的主要工作:一是要努力巩固北美、日韩、西欧、港澳等传统出口市场的主导地位,不断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出口商品档次,闯出陕西的出口品牌。二是要着力挖掘东南亚、北欧、东欧、澳洲等市场的互补合作潜力,更多地在这些地区举办小型的经贸合作展会,更多地邀请这些地区的客商来陕参观考察洽谈合作,更多地通过我国驻当地的经济商务参赞处以及当地有实力的中介机构宣传陕西名优产品,促使陕西产品进入这些市场,提高市场份额。三是要下决心开拓拉美、非洲、南亚、中东等地区市场,针对这些市场的需求特点与经济结构,把对外承包劳务、对外投资、对外经济技术援助与对外贸易结合起来,以此带动商品出口。
  3、培育支柱出口产业。近年来,陕西省拟定了“大力培育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比较优势明显的纺织产品、开发潜力巨大的高新技术产品和绿色生态型农产品的出口”思路,提出了“全力发展战略优势产业,促其迅速成长壮大;着力扶持新兴产业,促其尽快形成规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其稳步健康发展”的构想。这就要求我们应在出口支柱产业的“培育”二字上做文章。一是要壮大一批出口商品建设基地。陕西的纺织纱线、工业氧化钼、玻璃制品、工业用缝纫机、输变电设备等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畅销不衰。要有重点、有计划地扶持相关生产企业,帮助其加快技术改造步伐,做好出口产品的质量认证。二是要扶持一批前景看好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陕西的果汁、煤炭、秦川牛、干豆、椒干、汽车零件、服装、羊绒、医药品等产品每年单项出口都在3000万―5000万美元,而且连年增长。要采取综合扶持措施,帮助生产企业壮大出口规模。三是要放手发展一批具有出口比较优势的名优地产品。陕西的轴承、灯具、塑料制品、手用或机用工具等生产能力较强,出口潜力较大。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技术要求相对较低,且大多不需实行配额管理,只要能争取到更多的订单,扩大出口还是大有希望的。四是要做强一批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陕西是高科技大省,但目前只有10多家企业高新技术年出口超1000万美元。要进一步实施“科技兴贸”计划,放眼长远兼顾当前,把有限的资金用于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上来,把IT产业、农业技术、医疗技术、生物技术、航天航空技术等领域的出口业务做强做大,力争到2020年,使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总额的比重增长到15%左右。
  4、壮大外贸企业集团。目前陕西的各类出口企业规模普遍较小,2003年无一家企业进入全国进出口500强之列,进出口超亿美元的只有3家,超1000万美元的50家,500万―1亿美元的93家。其中出口超1000万美元的只有30家,500―1000万美元的33家。根据国内外的经验,企业集团本身可以依据其资本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来带动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出口增长。做大做强外贸企业集团,不仅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更是实现陕西外贸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做大”,就是要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甚至跨国界扩张,以“聚变”的形式发展规模经营;“做强”,就是围绕培育和发展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依托优势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大重组力度,组建一批新的实体性外贸企业集团。建议以“彩虹”、“偏转”等集团为基础组建电子信息企业集团;以“西飞”、“西航”、“陕飞”等军工企业为基础组建装备工业企业集团;以有色集团公司为基础组建矿业企业集团;以延炼集团为核心组建石化产业集团;以“杨森”、“利君”、“金花”等企业为基础组建现代医药企业集团;以“杨凌农科”为基础组建现代农业企业集团;以西电集团为基础组建西电对外经贸企业集团;以纺织工业总公司为基础组建纺织服装企业集团。除此之外,要鼓励陕西机械设备、陕西机械、陕西赛高、陕西开成等进出口公司加快改组改制步伐,稳妥推进相近企业之间的联合。
  5、完善贸易促进体系。世界上许多国家为了维护本国利益,都灵活运用WTO规则建立了符合本国国情的政府对外贸易促进服务系统。它们大多都有强有力的促进出口战略以及贸易促进法律政策,以官方或半官方机构为主导,市场化机制运作,政府提供财政支持。我国商务部于2003年成立了外贸发展事务局,部分省市区在新一轮商务机构调整中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目前陕西各级外经贸系统、贸促系统以及有关商会、协会虽然都在开展贸易促进工作,但各自的分工和职能定位不明确,甚至重叠交叉。建议在新成立的省商务厅设立贸易促进发展处,找准工作定位,除了制定贸易政策、实施宏观管理外,应该更多地转向为企业出口提供促进服务。促进的对象应主要是中小企业,促进的目标不仅仅是扩大出口,而且要扩大进口,还应把促使各类企业降低成本、打造品牌、提高卖价、增加效益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目标。当前的贸易促进可从出口市场调研、贸易信息服务、向中小企业提供开拓国际市场与开展电子商务的资金援助、对企业在国外办展或设立窗口进行资助等方面着手。
  (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突出“四大基地”和“六大特色产业”的对外招商。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陕西已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四大基地――关中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陕北能源化工基地、陕南现代中药基地、渭北绿色果品基地。与四大基地建设相适应,六大特色产业――高新技术、果业、畜牧业、旅游、国防科技和能源化工的支柱作用日益增强。“四大基地”和“六大特色产业”既是陕西经济发展的新亮点,更是陕西招商引资的着眼点。今后若干年,制造业仍将是陕西吸收外商投资的主要领域,必须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以劳动密集型的初加工组装业为主,转向深加工业、重化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二是由以主要吸引港澳台和海外华侨华人的中小型投资项目,转向重点吸引跨国公司投资于资本密集型的大型基础设施、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以及通过并购方式将陕西企业纳入其全球生产经营体系;三是区域优惠导向为主,转向产业政策导向为主,全省一盘棋,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壮大基地实力、培育特色产业的目标,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2、精心策划实施“一线两带”地区服务贸易对外开放。联合国贸发会议2004年5月4日在日内瓦发布的报告称:从目前到2007年,全球大多数行业的投资前景看好,而服务业的前景则好于制造业和第一产业。
  自2004年初起,我国的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已不存在任何政策限制和区域限制。商务部颁布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国家有关部委局会同商务部也先后颁布了开放服务贸易有关领域的管理办法。
  此外,2003年6月29日和10月17日,中央政府先后与香港和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CEPA),其中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规定要比中国“入世”承诺提前1―4年不等。CEPA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原产香港进口额较大的273个税目4000多种商品实行零关税;放宽香港和澳门18个服务行业进入内地市场的限制。
  陕西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密切与广东省在扩大对港澳出口的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客商在利用陕西优势资源建设出口基地的合作,要千方百计吸引港澳资本在陕设立外贸公司,对港澳资本开放关中五市一区中心城市的商业零售业,促进港澳资本加大对陕西建筑及房地产业的投资,鼓励港澳中小银行在陕设立分行或办事处并经营人民币业务,支持港澳客商以独资形式在陕从事物流、仓储、运输、货代及中介服务,联合港澳企业建设大型会展设施并合作开展会展经营,吸引港澳旅行社、专业商协会及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以独资形式在陕开展业务。在陕西服务贸易对港澳客商开放的同时,积极寻求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客商全方位开放。
  3、以企业为主体项目为重点搞好招商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开展招商引资,企业是主体、项目是核心。要按照“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比较优势,注重产业关联”的原则,建立大容量、高质量、动态化、网络化的“陕西招商项目库”。重点抓一批国有企业产权重组项目,抓一批特色产业集中成片开发项目,抓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抓一批产业链长、关联度大的项目。要发挥企业、中介组织以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筛选一批有基础、有优势、有潜力、有效益的招商项目。建议省政府出资聘请普华永道等国际知名中介机构,对大型招商项目进行重点“包装”。
  要充分发挥“东西部洽谈会”、“杨凌农高会”、“西部外商投洽会”的会展品牌作用,积极探索洽谈会商业运作机制,加快实现招商方式的市场化、企业化、社会化。各级领导出访,都要带上招商引资和推介名优产品的任务。要牵头联系1―2家外商投资企业,真诚地与外商交朋友,以情引商。
  要针对北美、欧盟、日韩、港澳台四大重点境外招商区域,有计划地精心组织专业招商活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聚集了许多跨国公司中国总部和研发中心,要经常性地组织专业小分队赴三地进行定向招商,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邀请国外驻华使(领)馆、主要商(协)会组织海外企业家来陕进行商务考察,介绍陕西投资环境和引资项目。
  要努力办好现有境外省外在陕投资企业,帮助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鼓励他们追加投资扩大经营。充分利用其影响力和感染力,宣传陕西不断改善的投资环境和适合各类企业发展的招商项目,以商引商。
  4、改进投资促进方式,落实跟踪服务责任。随着我国对外开放领域的扩大和利用外资模式的转变,陕西应加快整合投资促进资源,增加投资促进机构的职能。建议陕西各地新设立的投资促进机构,除了继续搞好招商项目包装、组织企业参展等活动之外,应重点实施五个策略:一是“法制优先”策略,即把加快建立健全市场经济法制体系、大力改善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第一要务;二是“促进并购”策略,即把大力促进外资并购特别是跨国公司对国有企业并购作为重要的引资增长点;三是“以我为主”策略,即主动加快服务贸易对外开放步伐,争取尽快提高陕西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比重;四是“产业优惠”策略,即在国家宏观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框架之下,出台符合陕西实际的比所得税减免更为优惠的特色产业吸收外资鼓励政策与措施;五是“两头兼顾”策略,即不仅要重视吸引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来陕投资,而且要重视吸引发展中国家有实力的大企业来陕投资,不仅要重视吸引国外境外客商投资,而且要重视吸引省外客商投资。
  招商工作的最后落脚点是项目的洽谈成功和报批履约。对此,关键是做好如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各招商项目单位要切实履行合作协议,诚心诚意地与外来客商合作;二是项目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主动地帮助合作双方解决项目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各级政府要建立招商项目跟踪落实通报制度,督促项目单位切实做好各类签约项目的合同报批,做好在谈项目的转化升级。
  (三)坚定不移地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国际竞争舞台上展示陕西的开放形象。
  “走出去”战略的内容非常丰富,陕西应重点选择如下三种方式:
  1、大力发展境外投资与境外加工贸易。要引导省内实力较强、管理科学、产品有市场、国外有信誉的各种所有制企业根据“以市场为导向,以贸易为先导,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大力发展境外投资与境外加工贸易,把适用技术和设备带出去,把产品品牌打出去。
  陕西开展境外投资与境外加工贸易,应区别情况、各有侧重:①举办贸易型境外企业,应以我对外贸易重点市场国家和地区(如欧美、日韩、港澳地区)为重点;②举办资源开发型境外企业,应以资源较为丰富、与我政治关系良好、政局相对稳定的国家和地区(如俄罗斯、委内瑞拉、印度、澳大利亚以及东南亚和北非各国)为重点;③举办境外加工贸易企业,应以纺织、轻工、家电、机械等产业为主,以拓展企业的国际生存与发展空间为主,以向发展中国家投资为主;④举办承包劳务型海外企业,应立足传统的东亚、东南亚、非洲和中东市场的综合深度开发,并努力向欧美、南亚、大洋洲和南美洲市场拓展;⑤举办服务贸易型海外企业,应选择我周边国家和地区为主,以服务于企业开展对外贸易与吸引投资为主。
  2、努力扩大对外承包工程与劳务合作。陕西是科技教育大省,也是工程设计与建筑施工大省,在水利、电力、路桥、机械装备、油田勘探等领域具有对外承包工程的明显优势。要按照“壮大优化主体,扶优扶强促小,规模效益并重”的工作思路,支持鼓励所有的具有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鼓励各设区市申办对外承包劳务经营企业。要加强外经企业与国际国内著名工程咨询公司的联合与合作,“借船出海”,拓宽渠道,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增强竞争力。要促进银企协作,着力解决承包工程企业保函开立难的问题。
  3、在国际市场上争取第一手外贸订单和直接的投资客户。向发达国家的超级市场营销网争取第一手外贸订单,就是要充分发挥现有海外企业的作用,逐步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自己的商情网络、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通过网络将境外企业与省内企业联接起来,形成开拓国际市场的整体优势。同时,有条件的企业可组建国际化、规模化的企业集团,通过建立境外生产技术中心、境外销售公司、产品分拨中心等方式,对国际市场进行全方位开拓。
  要改变“坐等客商上门找项目”、“通过中介机构引荐客商前来合作”的传统招商方式,根据不同地区客商的投资需求和产业发展特点,主动出击,登门拜访,介绍陕西投资环境及吸引外资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的合资合作机会。
  要充分发挥文物外展、涉外旅游、对外文化交流以及友好城市往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陕西开放型经济的全面发展。整合涉外宣传资源,编辑出版代表陕西新形象的画册和光盘,让世界了解陕西,让陕西走向世界。

  三、主要措施建议
  (一)坚持不懈地把优化对外开放环境作为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生命线工程”来抓。
  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陕西对外开放的硬环境不如沿海地区,这是不争的事实。我们必须以软环境的优势来弥补硬环境的不足,必须用硬手腕来改善软环境。
  1、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按照WTO规则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创建“行为规范、动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职能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管理经济,提高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解决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
  要进一步改革政府机构组织形式。建立大行业管理体制,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机构的功能与职责,完善公共政策咨询,建立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和评价机制。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审批手续。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以及国家投资建设工程、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实现办事程序公开化和规范化。要大力推行电子政务,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廉洁从政。广泛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使行政决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加快政府部门之间联网和政府行政“提速”,扩大“一厅式办公制”、“窗口办文制”、“首问负责制”的范围。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减少一般性公务和接待活动,集中精力抓好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2、建设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要深入做好地方性涉外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提高法规、规章和政策的统一性和公开性。加强普法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强化规则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要大力整治社会治安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坚决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网络。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健全责任制度,抓好专项整治。
  3、建设规范有序的市场信用环境。要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实行国民待遇,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条件,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要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从机制上和源头上抓好建筑市场、土地市场、产权市场、资本市场和中介组织的规范工作,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要加紧完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整合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与国际通行的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接轨。要清理和规范各种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坚决取缔乱收费,规范合理的收费。涉及法规修改的,要按程序及时修订。
  4、建设文明向上的人文环境。
  要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要用科学精神和现代人文精神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要以海纳百川的人才观支持和鼓励创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5、建设舒适美好的生活环境。要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着力整治水源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维持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要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维护全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改善公共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和建设,创造良好、安定、舒适的人居环境。
  (二)深化对内对外贸易与招商引资体制改革,完善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制度保障
  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关键是消除现代流通发展中的政策性与体制性障碍,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1、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建立开放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按照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推进区域市场的对内对外开放。要建立开放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各类企业在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赋予各类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管理自主权。要积极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督体系,按照市场化原则改革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贸工农一体化、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构建陕西现代物流体系,推动建立西部地区物流中心。
  2、加快公平贸易体系建设,运用WTO规则维护陕西企业在对外贸易中的正当权益。2004年是我国“入世”后履行有关承诺的关键一年,“后过渡时期”前,我国应对“入世”的关键是加强对四个不利条款(即特殊保障条款、反倾销中的非市场经济地位、纺织品限制措施、过渡性审议机制)的应对。
  建议在省商务厅设立公平贸易处,其主要职能是:①拟订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及产业损害调查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以及贸易救济措施的政府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②承担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与产业损害调查相关工作的对外事务,建立并完善省级出口应诉机制。③跟踪和分析进出口产品有关情况,定期发布国别(地区)贸易投资环境调查报告,指导省内有关中介组织和企业开展工作。
  3、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加快国有外贸企业改革步伐。
  目前,在陕西的外贸出口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高达76%,其中,流通型的外贸企业与生产型企业出口所占比重几乎相当。要彻底改变外贸企业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大胆引进民营资本和沿海资本,实现国有资本在外贸领域有序退出。对有净资产的企业实行整体改制,国有资本一次性退出;对净资产接近于零的企业,可整体转为民营企业,国有资本和债务一并划转;对资产为负值的企业,可以分块搞活,通过资产和人员优化组合,组建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对严重资不抵债且无法正常经营的流通性企业,可实行歇业;对严重资不抵债且停产多年的生产性企业,可依法实施破产。
  4、进一步完善省内各涉外部门协作制度、外经贸运行监控体系和预警反应机制。省级各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既要加强内部协调,又要深化相互协作。要进一步落实和巩固关贸、税贸、银贸、检贸、财贸协作成果,同时把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延伸到保险、运输、口岸等方面。各涉外部门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大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实现贸易便利化。要严厉打击各类涉外违法犯罪行为,巩固综合整治成果。要密切关注外经贸发展政策及国际市场变化的最新动态,及时研究应对措施。
  (三)创造公平的可预见的对外开放政策环境,建立陕西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长效机制。
  1、规范完善进出口调控手段,促进对外贸易持续稳定发展。我国“入世”后,过去实行的某些非关税壁垒措施将陆续退出历史舞台。目前,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有限的调控手段主要是进出口配额以及“广交会”摊位。总的改革思路是,对重点品牌、创汇大户和出口增长快的企业,在配额、许可证和摊位分配方面予以倾斜;对民营企业、市级外贸企业和新成立的外贸企业,要促使其有较多机会直接与外商接触与沟通。
  2、充分发挥两项资金的激励效应,培育外贸出口和吸引外资新的增长点。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为了支持和鼓励西部外经贸事业的发展,设立了“西部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建议:①省政府应按照国家商务部和财政部的要求,对两项资金予以一定比例的配套。②省商务厅和财政厅要对过去几年我省使用两项资金支持出口的激励效应进行评估和反思,总结经验,扬长补短。③研究拟定更为科学规范的两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使其在培育外贸出口新的增长点、支持企业做好重点招商项目的投资促进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发挥激励效应,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最大限度地发挥西安出口加工区的政策集成效应,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和壮大陕西加工贸易,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并用足用好国家促进加工贸易长期持续纵深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集聚水平。另一方面,要以西安出口加工区封关运营为契机,着力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来此兴业。
  西安出口加工区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管理,高质量运营。要做到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活环境建设并举,把西安出口加工区建设成为陕西招商引资、扩大出口的密集区。要积极争取国家海关总署将西安出口加工区列入第二批“深加工结转”试点单位。要用足用好“境内关外”的各项政策,抓紧制定《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优惠政策》。建议起对入区企业试行国内运费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财政按比例予以安排。对区内企业的进口原材料给予优先退税,退税单据可作为贷款的担保抵押并给予贴息;封关之前进驻企业在基建期间所购进的物料一律退税,其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和产品出口均按封关之后的政策办理。
  4、按照“三为主一致力”的原则要求,把四个国家级开发区办成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示范基地。各级各类开发区必须坚持“以工业项目为主,以吸收外商投资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原则,打造各自的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园区品牌,走“集中连片开发、依靠工业办区、引进外资扩区、发展实业兴区”的路子,突出“高新”与“开发”的特色,努力办成招商引资的密集区、承接省外国外制造业转移的重要基地、高新科技企业和研发中心的孵化基地。
  要进一步降低各开发区的引资门槛和投资成本,营造使外商进得来、留得住、能发展的环境。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省及省级以下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按程序予以取消。对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世界500强投资项目的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不同比例的返还。
  赋予国家级开发区3000万美元以下、省级开发区2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凡需在名称中冠“陕西”的,由省工商局核定名称,各分局办理工商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按规定一时达不到设立登记条件但又亟需开展筹建等相关工作的,由工商部门核发6个月筹建期的营业执照,待筹建完毕后核发正式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追加投资形成的新增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美元,或达到1500万美元且超过企业原注册资本50%的,其新增所得可单独计算并享受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自确认之日起5年内免缴土地使用费,第6年至第10年减半缴纳,10年后逐年全额缴纳。
  5、努力把“一线两带”建成西部地区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开放型经济增长带。陕西关中“一线两带”地区城镇连绵,产业密布,聚集了全省80%的科教实力和73%的生产总值,以及在陕80%的外商直接投资和全省98%的进出口额,具有带动陕西全省乃至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快速增长的巨大潜能。
  “一线两带”地区要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即市场配置作用和开发区的基地作用)、实现“三个融合”(即既要盯住国际资本,也要盯住民间资本,更要盯住省外资本)、做到“四个到位”(即政策、服务、诚信、措施到位)、创建“两个最佳”(即最佳生态人居环境和最佳投资环境)。
  为了把“一线两带”地区建成我国西部地区外向型经济增长带,一是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建立和完善对外开放与招商引资工作的新机制;二是要顺应国际经贸与国际资本流动趋势,加强对外经贸工作的针对性;三是要结合全省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经济发展实际,认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做好项目筛选、储备、包装和推介工作;四是要按照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对各类涉外人才的培训和提高。

发布时间:2006-7-31 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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